案件经过:
1.2018年中旬,宁波市税务稽查部门对余姚市X金属材料经营部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情况进行调查。
2.办案人员调取该经营部税务登记信息及纳税申报信息、财务报表数据等涉税资料。
3.办案人员调取该经营部自成立以来的全部进销项发票明细数据。
4.根据发票信息线索,办案人员利用全国企业经营信息查询,上下游企业。
5.鲁某进入视线,办案人员依法调取了鲁某名下所有的银行账户及交易明细数据,并逐一与经营部对公账户的资金往来进行比对。
6.宁波税务机关稽查部门,向公安经侦部门移送了案件线索,成立联合专案组进一步深入调查。
经查,鲁某通过设立Q金属材料经营部、余姚市X金属材料经营部,虚构购销业务,共接受上游23家单位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462份,价税合计1.7亿元。
同时,通过自行虚开或中间人介绍方式,向下游420家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982份,涉及金额1.26亿元。
处罚:
主犯鲁某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其余涉案24名被告人(余姚当地受票企业的实际经营者)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被判处1年~3年不等缓刑,并处4万元~15万元不等罚金。
注意!当地接受虚开发票的企业负责人,也同样受罚,判刑1~3年不等缓刑并处以罚款!
怎么辨别虚开发票?
来源:省税了,中国税务报、税来税往、注册会计师网校官微、中华会计网校。内容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