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立信财税 让企业少走弯路
马上月底了,2件紧急事要提醒大家:
1、由单位代为办理个税汇算清缴的,员工应在2022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
2、4月30日前,所有机构必须完成这项工作!财政部刚刚通知,否则...
✦
1
财务请马上转给员工
由单位代为办理个税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在2022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确认,后果很严重!
注意:
1、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次年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确认。
2、增加了电子确认方式,即纳税人可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进行确认,与书面方式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意了,完成确认后,纳税人需要将除本单位以外的2021年度全部综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如实提供给单位,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根据政策规定,申报表及相关收入、扣除等资料,需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4、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的,单位不得代办。
2
代理记账机构按时报备,

政策要点如下:
1、相关规定:《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十六条关于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2022年4月30日之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的有关规定,组织本地区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加强对备案信息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的审核。
2、范围:2021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和已办理备案登记的分支机构,以及已注册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代理记账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当于2022年4月30日前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向财政部门进行年度备案。
代理记账机构和分支机构于2021年12月31日前跨原财政部门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应向其迁入地财政部门进行年度备案。
3、审批:对于代理记账机构提交的备案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未按要求进行年度备案的,财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有关义务;对于已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但未能持续符合代理记账资格条件的,财政部门应当责令其在60日内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由财政部门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
END
公司简介:
浙江金财立信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前身是浙江立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创立于2000年9月,目前系主板上市公司“金财互联(002530.sz)”控股子公司。公司拥有浙江中企华会计师事务所,杭州中利华税务师事务所两家事务所,团队来自专业财税+金融服务资深从业人员300余人,已专注财税行业21年。
公司自2009年始,陆续认定为:阿里巴巴第三方财务合作伙伴、淘宝卖家准入中介、税友集团战略合作伙伴、宁波银行战略合作伙伴、泰隆商业银行战略合作伙伴、共青团杭州市委青年创业见习基地、杭州市人事局大学生实训基地、浙江省中小企业局指定服务商、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大学生实习基地、绿城集团绿城会加盟服务商等;公司承揽的财务外包业务有“中国科学院植物生理生态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同济大学”等研究院和高校档案电子化服务,“新城房产”、“武钢杭分”、“阿里巴巴一达通”等上市公司客户,以及“嵊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海关电子口岸”、“浙江省机要局”、“杭州市财政局”、“丽水市财政局”、“丽水市农业农村局”行政事业单位等,至今已累计服务各类企业客户逾25000户。
业务范围:
财务软件开发、项目申报、代理记账、审计鉴证、出口退税、融资服务、高新认定、股权架构设计、上市辅导。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