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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讯 | 个人所得税值得关注的46个风险点!

发布日期:2023-01-06 14:54:17   浏览量 :1071
发布日期:2023-01-06 14: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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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以下24种情形,按照

“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税

1.企业以组织境内外免费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形式,对本企业雇员营销业绩进行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

2.企业向内部职工发放各种与业务推广有关费用或奖励等其他费用。

3.企业出资金为内部职工(除个人投资者外)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意性支出。

4.企业在成本费用科目中列支,以各种形式给内部员工的不免税福利(暖气费、物业费、护眼费、降温费、洗衣费)。

5.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和其他财产,将所有权资记为企业员工(除个人投资者和投资者家庭成员外)。

6.企业其他人员(除个人投资者和投资者家庭成员外)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个人的房屋及其他财产,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

7.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

8.企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额定费用后)

9.以企业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午餐补贴、津贴。

10.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

11.企业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12.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是否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

13.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各种应税补贴、津贴(除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等免税补贴)。

14.发放给个人的过节费、高温费(或购物卡)。

15.关联企业利用财务集中核算模式,从下属机构经费项目中列支的上级内员工补贴、分红、福利等项目。

16.提前退休一次性补贴除免税部分(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上的部分)。

17.企业再任用已退休人员取得的收入。

18.企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

19.企业员工内部退养取得的一次性收入,是否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平均分摊。

20.企业员工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是否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

21.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超过部分。

22.企业以各种发票报销会议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方式套取现金,支付给个人手续费、回扣、奖励、发放交通补贴(如油费)。

23.企业实行个人承包、承租经营后,如果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的所得。

24.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

02

以下2种情形,按照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扣缴个税

25.企业为其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

26.企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企业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

03

以下4种情形,按照

“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个税

27.企业支付给无正式劳动合同的临时工工资。

28.企业以组织境内外免费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形式,对本企业非雇佣的其他营销人员业绩进行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

29.企业董事、监事由于只担任董事或监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

30.企业支付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名义、形象等个人的形象代言费、广告费。

04

以下6种情形,按照

“偶然所得”扣缴个税

3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人个人赠送现金、消费券、物品、服务等礼品。

32.个人为企业提供的担保收入。

33.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

34.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

35.企业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个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

36.企业促销活动发放的微信红包。

05

以下1种情形,按照

“财产租赁所得”扣缴个税

37.企业承租个人直接租赁的房屋或个人转租的房屋,支付给个人的租金。

06

以下1种情形,按照

“财产转让所得”扣缴个税

38.企业接受个人转让的股票或股份,除转让境内上市公司免税股票外的其他股票。

注:税法规定对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和境内、外非上市公司股票应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07

关注以下8种异常情形


39.企业是否存在个人工资薪金长期为0元或1元、大部分员工长期工资薪金不高于3500元;

40.企业长期仅为1、2个员工代扣代缴申报、规模较大或经营状况较好的单位长期申报税额为0元等明显不符合常理情形;

41.通过数据分析,关注企业是否存在盗用非本单位雇员信息虚假申报“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42.通过数据分析,关注企业是否存在代扣代缴税款时,员工姓名包含非法字符(如xx等.、xx公司、阿拉伯数字、xx纳税、xx相缴申报等);

43.通过数据分析,关注企业是否存在代扣代缴税款时,员工居民身份证的号码不符合身份证编码规则(例如1111……,123456……,电话号码等);

44.企业是否存在已离职员工未及时做非正常处理,仍继续代申报个人所得税;

45.关注企业是否存在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相混淆,少扣缴个人所得税;

46.关注企业扣减的商业健康险是否属于税收优惠范围,即有税优识别码,同时核查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按照不超过标准200元/月扣除。


来源:中税答疑新媒体知识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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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浙江金财立信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前身是浙江立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创立于2000年9月,目前系主板上市公司“金财互联(002530.sz)”控股子公司。公司拥有浙江中企华会计师事务所,杭州中利华税务师事务所两家事务所,团队来自专业财税+金融服务资深从业人员300余人,已专注财税行业22年。

公司自2009年始,陆续认定为:阿里巴巴第三方财务合作伙伴、淘宝卖家准入中介、税友集团战略合作伙伴、宁波银行战略合作伙伴、泰隆商业银行战略合作伙伴、共青团杭州市委青年创业见习基地、杭州市人事局大学生实训基地、浙江省中小企业局指定服务商、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大学生实习基地、绿城集团绿城会加盟服务商等;公司承揽的财务外包业务有“中国科学院植物生理生态研究所”、“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同济大学”等研究院和高校档案电子化服务,“新城房产”、“武钢杭分”、“阿里巴巴一达通”等上市公司客户,以及“嵊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海关电子口岸”、“浙江省机要局”、“杭州市财政局”、“丽水市财政局”、“丽水市农业农村局”行政事业单位等,至今已累计服务各类企业客户逾2500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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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代办、项目申报、代理记账、审计鉴证、出口退税、融资服务、高新认定、股权架构设计、上市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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