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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这些会计人不用参加继续教育,还有……

发布日期:2021-10-11 00:00:00   浏览量 :1791
发布日期:2021-10-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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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继续教育是会计人员每年必须完成的事项。

但是如果你符合这些条件,就可以视同你今年已经完成了继续教育。


帮你省去很多时间和精力。

这些情况可视同继续教育

我们来先看看哪些地方是有“视同”继续教育政策的?

1、广东省财政厅



从上述表格中可以明确看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形式除了参加培训之外,还有学历教育、财会证书等方式也是可以视同参加了当年继续教育的。

2、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发布通知:



这也意味着: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过1科的考生(两科全过的当然也在),就可以折算继续教育学分,不用参加今年的继续教育了。

这里给大家总结下大多数人可以视同继续教育的情况:

①毕业当年(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学位学历教育);

②考证(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通过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等国家资格目录清单中列明的会计类相关资格考试,通过一科也可以的。)

③其他,参考上述图表。

这件事不做,无法进行继续教育

在很多地区,只有在当地的会计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了个人资料的上传与审核,才能进行会计继续教育。

所以各位考生在继续教育之前,一定按照规定进行信息采集,这样才能保证会计继续教育的顺利进行。

一、信息采集的对象

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
2、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3、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暂时没有从事会计工作但当年拟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信息采集的意义

会计人员的信息是财政部按国家人员信息管理要求列示的基本信息,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是财政部门推进会计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会计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的重要基础。会计人员基础信息对会计人员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考试报名、高级会计师评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先进会计工作者和“五一”劳动奖章的评选、会计人员信用信息(奖励守信、惩戒失信)申报、会计人员调转以及用人单位对会计人员的晋升提职等具有重要作用,会计人员积极参加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有助于维护自身的利益。

三、 采集内容

信息采集模块分为在岗会计人员和预备会计人员两类。

1. 在岗会计人员:采集基本信息,同时扫描上传学历证书、加盖单位公章审核确认的开始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材料(如:交接单、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能证明从事会计工作的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2. 预备会计人员:采集基本信息,同时上传学历证明、户口本或居住证(外地在津上学的学生上传学生证扫描件)。

四、采集入口

由于信息采集采取属地管理原则,采集的时间、网站、提供的证明信息也有所不同,建议学员查看当地会计管理部门的通知,并按要求及时完成信息采集。

五、如何进行继续教育视同?

继续教育视同为主动视同跟被动视同两种情况。

主动视同是你自己根据财政局的要求,自己上传视同相关材料,然后进行学分认定、继续教育视同;

被动视同,是你在官方上传记录之前采集好了,然后官方上传记录帮你进行了视同。

具体以各地官方最新通知为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问题答

1、哪些人要参加继续教育?

答:一是持有会计证的人群,二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凡是符合这两个条件任一都要参加继续教育。

再详细解释一下:
① 只要从事会计工作,不管有没有会计证书,都需要继续教育;

北京市财政局还具体列出来了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② 有会计证书,但是不从事会计工作,也需要继续教育。

以上规则全国通用!

2、什么时候要继续教育?

答:若今年取得证书,明年就要继续教育。若从事会计工作而没有会计证书,开始工作的第二年就要继续教育。

按照往年,继续教育一般会从2月开始陆续开展,大多数地区是8、9月开始的,直至年底结束。

综上:开始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是,第二年,第二年,第二年!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3、怎么参加继续教育?

答:继续教育有几种方式选择。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可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

组织单位
培训内容
举例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
继续教育学习
财政部继续教育认可的培训课程
高端会计
财政部继续教育认可的培训课程
会计考试
会计职称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等
会计类会议
财政部认可的专项研讨会议
会计继续教育机构
培训
网校继续教育
用人单位组织
培训
委托老师培训讲解
中专以上(含中专)
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
财政部继续教育认可的专业学历教育
其他类型
会计类研究课题
财政部认可的课程研究
会计类论文
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
出版会计类书籍
参与编写中华网校“梦想成真”系列丛书
会计类相关培训
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
其他形式
财政部认可的其他学习形式

综上:只要财政部认可,线上线下,都可以。

大多数会计人可以通过网络做题来完成继续教育。在继续教育机构或者用人单位组织的培训后做题;也可以登录当地的会计网站的继续教育栏目,通过会计档案号和密码登录,做题。

4、会计从业证取消,还要继续教育?

答:会计从业资格证2017年已被取消;从业证无需再继续教育。

5、今年考初级/中级/…要继续教育?

答:拿到证就开始要继续教育。若今年报考,考过,今年就不用继续教育(注会、中级等考过一门都可以获得90学分,可以不用继续教育),第二年要。若没考过,而之前就持有会计证/职称等,就需要继续教育。

6、持有多个不同会计证,继续教育哪个?

答:目前没有分哪个证件需要继续教育,而是只要有证,或者从事会计工作都要继续教育。

7、没继续教育,影响职称考试?

答:继续教育是否影响会计类职称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按当年报名政策执行,所以建议还是要补回。

8、专业学生可学分抵继续教育?

答:可以的。按照规定,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的学生通过一门课程考试就可以折算90学分。

9、去年/前年/…没继续教育要补?

答:按照规定是要补的,不补肯定对未来考取证书以及参加会计工作有影响,具体可以咨询当地财政厅。

10、怎么证明自己完成了继续教育?

答:登录当地的财政厅网站,进入继续教育查询相关栏目,输入信息就可以查到继续教育的情况。

11、拿证和工作地不同,在哪继续教育?

答:按照以往,一般是在工作地继续教育,但各地的规定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工作所在地的财政厅和发证的财政厅。

12、在网校登录学习继续教育时,提示“没有该人员信息(或该人员信息采集处于非审核通过状态)”。

答:一般是属于以下情况,情况一:
登录网校使用的身份证号和姓名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的身份证号和姓名不一致;
情况二:会计人员信息还未采集;
情况三: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属于待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状态。

13、会计人员未完成继续教育将会带来哪些不便?

会影响到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

14、丢了会计证,如何参加继续教育?

答:带齐身份证等证件到发证机关补办,然后就可以参加继续教育了。

13、中级考试通过一门,可以免一年的继续教育?

答:通过一门,可以去当地财政厅办理视同通过、免去继续教育的手续,但其实也算是继续教育。若没通过,就按一般途径参加继续教育。

15、没继续教育,已有证书失效?

答:目前还没有明确说不参加继续教育证书会被注销,但新规对继续教育参加有着强制性的规定,建议还是参加继续教育。

16、一直无证做会计,不继续教育有影响?

答:会有影响。目前会计人员都要在财政局实名登记,从事会计工作却不参加继续教育,财政局会知道,很可能会有严重的后果。

影响会计考试:目前已经有一些地区把继续教育和会计职称考试相挂钩。

影响先进评选、升职加薪:吉林财政厅通知不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晋升职务(职称)、先进会计工作者及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等。

影响个人信用:有几个地方财政部门将继续教育和个人信用分关联起来了。

17、参加继续教育应取得多少学分?

答:不少于90学分。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其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学习培训内容
学习培训结果
折算学分
参加会计相关考试
每通过一科或被录取
90学分
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
按天折算
一天=10学分
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教育
通过一门考试或考核
90学分
独立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
个人或主研究员
90学分
其他研究者
60学分
论文发表
个人或第一作者
30学分
其他作者
10学分
会计图书出版
独立出版或第一作者
90学分
其他作者
60学分
其他形式
被管理部门认可的。

综上:学分只在当年有效,总学分≥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60学分。

18、继续教育内容包括那些?

答: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一)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二)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框架,定期发布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南、专业科目指南,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进行指导。

综上:我们既要重视专业技能的提高,又要注重综合素质的积累,做一个具备全方位能力的会计人才。

由此可见,会计继续教育事关每一位会计人员的职业之路,各位务必要重视起来。

文章仅供参考。


来源:中国会计报、各地财政部门网站、高顿初级会计职称、高顿中级会计职称、职称学院、搜狐网!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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