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了,1月征期延长!税务局刚刚通知! 2、定了!小规模3%降至1%政策延长至2022年!官方已明确! 3、突发!个税变了!国家刚宣布:年终奖个税优惠延续到2023年底! 4、再见了,纸质发票!税务局刚刚通知!全电发票来了! 5、定了!又可以少交税了!国家刚刚宣布!2022年开始实施! 6、营业执照大变!2022发票新规!1月1日起,个体户、新公司以后可以不记账不报税? 7、突发!核定征收全面上调!税务局刚刚通知!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8、官宣!个人房产将要开征房地产税!国家刚宣布!
定了,1月征期延长!
税务局刚刚通知!
税局明确: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9日。
实锤!小规模1%延长到2022年!
正式延期文件未出,1月1号起按什么征收率开票?官方给出了明确答复:
(图片来源:税乎网)
突发!个税变了!
年终奖优惠再延期!
一、恭喜!年终奖税收优惠政策延至2023年底
年终奖政策延续了,具体怎么运用呢?详见《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延续,如何运用?》一文。
二、恭喜!个税要降了!专项附加扣除最新通知,财务马上转给员工确认!
个税要降了!2021年8月25日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纲要中包括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另外,现行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税法上又有严格的规定。政策太多,今天把相关的政策要点给摘出来了,建议收藏学习~
重磅!全电发票来了
税务局刚刚通知!
刚刚!多地税务局发布关于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简称全电发票),是以可信身份认证体系和新型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依托,以标签化、要素化、去版式、授信制、赋码制为特征,以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为运行模式的新型电子发票。
划重点!!!
1、发票信息全面数字化,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
2、发票版式全面简化,重新设计了票面要素,简化购买方、销售方信息,仅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和纳税人名称;联次全面简化,全票无联次;彻底取消了收款人和复核人栏,会计无需纠结。
3、开票流程全面简化,开票零前置,无需税控设备即可开票,无需票种票量核定即可开票,一个企业确定开票总额度即可开票,且开票额度可动态调整。有网络就可以开票,登录网页、客户端或者手机APP即可开票。
4、电子发票重复入账报销问题彻底解决,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标记发票入账标识,避免重复入账。
5、实现发票自动交付,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交付全电发票,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自行交付全电发票。
6、红字发票处理流程简化,发票未入账时可直接全额红冲,发票已入账时销售方和购买方均可提出红字申请。
7、2021年12月1日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在试点地区正式执行。
附件1
全电发票样式
定了!又可以少交税了!
国家刚刚宣布!
刚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明确:2022年,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
营业执照大变!
“一码集成”,发证即监管
房地产税试点来了!
涉及每个人
近日,中国人大网连发两条关于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相关文件。
在总结上海市、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情况,进一步深化房地产税改革试点。
划重点!!!
1、试点地区房地产税征税对象
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
考虑到多方面因素,对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不纳入试点征税范围。试点对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率、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维持现行制度不变,确保试点期间税负平移,这有利于减少对于企业经营的影响。
2、在试点程序上,房地产税征管涉及大量自然人,要构建可行的征管模式和程序
3、试点地区
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4、试点期限:试点期限为五年,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
从两个刚发的文件可以看出,房地产税主要针对的是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而对非居住用的房地产影响不大。简言之,就是对每个人的影响很大,尤其是两套房或者多套房的个人,对企业的影响不大。